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咳露口服液

咳露口服液OTC

2016年荣获陕西省名牌产品

2011-2018连续8年获中国药店止咳药类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奖

进入《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》呼吸疾病分册2018年版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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咳露口服液说明书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
警示语
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咳露口服液

汉语拼音:Kelu Koufuye

【成  份】川贝母、枇杷叶、紫菀、麻黄、黄芩、罂粟

        壳、甘草、薄荷脑、蜂蜜、蔗糖、苯甲酸钠。
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,宣肺,平喘,化痰止咳。用于风热犯

        肺、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,

        咽喉肿痛,胸满气短,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

        管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
【规  格】每瓶装120毫升。
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0~20毫升,一日3次。
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
【禁  忌】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糖尿病患者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
3.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

  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
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服。

5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

  导下服用。

6.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

  医院就诊。
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

  或药师。

11.本品如有少量沉淀,可摇匀后服用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

           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    藏】密封

【包    装】棕色塑料瓶装,120毫升/瓶。

【有 期】18个月。
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,

        标准编号:WS-11419(ZD-1419)-2002-2013Z。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27542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8年10月16日

【生产企业】

     企业名称: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

   生产地址:陕西省咸阳市步长路16

   邮政编码:712000

   电话号码:029-33314300

   传真号码:029-33314350

   网   址:www.buchang.com

如有问题与生产企业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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