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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咳喘灵口服液说明书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
警示语
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
汉语拼音:Xiao'er kechuanling Koufuye

【成    份】麻黄、石膏、苦杏仁、瓜蒌、板蓝根、金银花、甘草。辅料为甜菊糖。

【性    状】本品为棕黄色液体;味甜,微苦、辛。

【功能主治】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
【规    格】每瓶装100毫升.
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2岁以内一次5毫升;3—4岁一次7.5毫升,5—7岁一次10毫升,一日3-4次。
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
【禁    忌】尚不明确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.忌食生冷辛辣食物。

2.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。

3.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
4.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则应去医院就诊。

5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,应及时就医。

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    藏】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摄氏度)。

【包    装】棕色塑料瓶装,每瓶装100毫升。

【有 期】18个月。
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一部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卫生部颁药品标准:WS3-B-0689-91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54141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0年12月18日

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:杨凌步长制药有限公司

注册地址: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南路

【生产企业】

   企业名称:杨凌步长制药有限公司

生产地址: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南路

邮政编码:712100

电话号码:029-68006688

传真号码:029-68006688

       址:www.buchang.com    
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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